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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怀柔法院执行破冰行动 集中发放案款260余万(图)

本站发表时间:[2018-01-16 ] 来源: 首都政法综治网 作者: 高煦冬

自最高院、北京市高院部署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以来,怀柔法院不断加大涉民生执行力度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为深入推进该项工作,2018年1月15日上午,怀柔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“执行破冰行动”动员部署会,并现场集中发放案款260余万元,帮助生活困难当事人解决生活所需,确保欢度春节。

记者在会上了解到,怀柔法院将开展为期四十天的涉民生案件“执行破冰行动”,着重执行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9类案件,即追索劳动报酬、农民工工资、赡养费、扶养费、抚育费、抚恤金、医疗损害赔偿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、工伤保险待遇等案件。

怀柔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张建军介绍了一起特殊的案例,2012年3月,郭某、高某等21人以就职的保洁中心未支付加班工资、未缴纳保险金、未签订劳动合同等为由,最终诉至怀柔法院,后申请强制执行。经查询,刘某某已经将保洁中心注销,刘某某名下无银行存款、无房产、车辆及其他财产可供执行。2013年12月刘某某因病去世,且未留有遗产,刘某的妻子每月只有2000元工资,其子系未成年人,正在上高中,母子俩现居住房屋为刘某某父亲所有,生活困难,刘某某父母也亦年近八十岁,无劳动能力,靠退休金生活。

承办法官介绍,此案比较特殊,被执行人已去世,又无可供执行财产,直系亲属生活困难,无法强制执行。且本案中申请人人数众多,多年申请执行未有效果,且上述申请人因年龄偏大,体弱多病,家庭生活困难。通过多次申请、汇报、审核,最终怀柔法院决定对上述申请人予以司法救助,涉及救助金额17.42万元。

怀柔法院副院长孙吉旭介绍,开展此次执行破冰行动,旨在“执行飓风行动”的基础上,通过统一行动和集中执行,不断强化执行力度,使有执行条件的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,能够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全部执行到位,对暂时没有执行条件、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实施救济,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和抗拒执行的行为,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,努力实现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的目标,确保人民群众欢度春节。


[供稿单位: 首都政法综治网 ]   [责任编辑: 李祺 ]